为支持莱芜区、钢城区(以下简称两区)加快发展,全面融入省会发展总体格局,优化全市(济南市)生产力布局和要素资源配置,打造省会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树立全国区域融合发展示范样板,制定若干政策措施如下。
一、加快基础设施一体化
1.提升交通通达能力。加快济莱高铁项目建设,2023年9月底前建成通车。积极争取将莱芜至临沂、滨州、聊城高铁纳入山东省铁路网近期建设规划,谋划中心城区联系两区的轨道交通线路。加强主城区与两区交通联系,加快实施中心城区至两区快速通道。推动省道317线莱芜区鹿野至章丘区射垛段升级改造和国道205线钢城城区段绕线工程(钢城发展大道)建设。尽快开通主城区经章丘至两区的城际公交线路,保障沿线群众享受便捷化、低成本的公共交通服务。(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济南轨道交通集团)
2.支持雪野机场改扩建。提升雪野机场飞行区等级,鼓励发展通用航空产业,打造鲁中轻型通用航空器运营服务枢纽和区域性通用航空产业中心。(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
3.提高通信一体化水平。将原莱芜市本地通信网络调整并入济南市本地通信网,统一固定电话长途区号,原莱芜市固定电话号码前加“7”,由目前的7位调整为8位,统一移动通信网络,调整短号码平台。推进5G创新发展,开展5G网络规模化部署,在智能制造、自动驾驶、远程医疗等场景开展5G试点示范应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推动高质量发展
4.建设全国重要的商用车生产基地。积极争取山东重工·中国重汽百万整车整机绿色智造产业城项目列入省重点项目,在项目融资、土地指标、职工居住和通勤等方面给予支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支持吸引集聚一批配套企业,加快形成商用车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投资促进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打造绿色精品钢产业集群。支持两区加快钢铁产业转型升级,构建与沿海钢铁集群优势互补、差异发展的千亿级精品钢产业集群,延伸钢铁产业链条,积极推进400系热轧、冷轧不锈钢服务下游制造业,推动汽车零部件、轴承、磨具、锻造产业发展。积极推广绿色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对采用绿色钢结构部品部件的重点建设项目给予补贴,推动5年内年钢结构加工能力突破200万吨。支持精品钢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发展。依托莱钢鲁中物流园规划建设山东钢铁交易中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口岸物流办)
6.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两区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30亿元、20亿元、10亿元的实体经济企业,市级财政分别给予200万元、150万元和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市财政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技改项目,给予技术装备投资额10%的一次性补助资金,最高补助5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7.支持承接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和引导历下区、市中区等中心城区及济南高新区与两区建立合作机制,实施“飞地经济”成本共担、收益共享,推动科技孵化平台及科技型企业在两区布局产业化基地。面积大于30000平方米的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对三层及三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助200元,具体补助内容根据产业业态确定。支持氢能源制、储、运、加项目及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建设燃料电池汽车关键零部件规模化生产产业园区。(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投资促进局、市财政局)
8.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升级。将两区文化旅游资源纳入全市整体格局,实施统一规划、整体推介,推出一批精品旅游线路,打造一批精品乡村旅游示范村,支持雪野旅游度假区争创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鼓励济南文旅发展集团以投资入股等方式参与两区文旅项目开发运营。对市级重点旅游项目政府配套资金两区承担部分,市级财政给予10%的资金补助,最高补助1000万元。(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济南文旅发展集团)
9.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培育壮大“三辣一麻”“三黑一花”等特色优势品牌,支持申报地理标志产品,将莱芜生姜、莱芜黑猪纳入全市十大农业特色产业体系,享受有关产业支持政策。对于两区获得省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单位,给予20万元奖励。对新获中国驰名商标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支持两区高水平建设田园综合体。(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三、强化支撑保障
10.加强民生保障。加快推进两区民生政策保障标准与主城区等高对接。鼓励引导各类医疗康养、社会福利机构在两区开办分支机构,支持两区建设区级养老服务中心,对以社会资本为主导的健康养老机构,在现有政策基础上,由市级财政给予每床位1000元的资金支持。完善区、镇、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对两区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体育综合场馆建设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
11.强化用地保障。支持两区更多项目纳入省、市重点项目和省新旧动能转换优选项目,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方面给予倾斜。结合最新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适当增加两区建设用地规模,留足发展空间。(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2.强化金融支撑。鼓励引导驻济金融机构在两区设立分支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新设立支行的每家补助50万元。加大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覆盖两区各银行的一体化结算系统,加快推动两区商业银行实现与全市无差异化的金融服务。鼓励支持两区城商银行和农商银行优化布局,稳定健康发展,对年度增加的地方财政贡献,市财政给予一定比例扶持,专项用于化解不良资产。推动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济南金融控股集团等产业投资平台与两区共同发起设立实体经济发展专项基金。(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济南金融控股集团、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管部)
13.理顺管理体制。将原莱芜市直接管理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城市供水、城市雨污分离、园林绿化管护、城市照明等,全部交由两区承接,由两区统一编制规划、调配资源,推动人财物向两区下沉,实现事权、人权、财权相匹配,保证建成区建设的完整性、系统性、延续性。将原莱芜市级数字化平台系统移交区级使用,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支持区划调整前已开工项目续建,对龙潭西大街续建工程、城区外环路一期工程、文化路公铁立交综合工程、大汶河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等项目,由市有关部门帮助推进,市财政兜底完成。(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14.强化服务落实。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加大对两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强对两区对口部门、单位的业务指导和帮助,按照工作分工,于本政策措施印发1个月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推进政策措施落实。市发展改革委及时调度该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分析政策措施落实成效,并将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市政府研究解决。(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单位)
上述政策措施实施期限为2019—2023年。政策措施中与现行市级普惠政策相似条目,按照就高原则,只享受一次奖励。该政策措施同等适用于莱芜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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